《祖国》记者林梦棽 2019年3月28日下午15时14分,金耀交巡大队民警曹毅和辅警闫帅在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进行酒驾专项查处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豫BW8***的五菱之光小型面包车,民警上前询问检查,发现该驾驶人脸色红润并且浑身酒气,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显示为41㎎/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过调查该驾驶人有C1D驾驶证,李某称自己中午在朋友家吃饭,拿的有酒都喝了自己也忍不住喝了点,吃过饭就直接开着车去给朋友去修车,没想到刚走没多远就被查到了。金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给予李某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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