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2023年到2027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顶层设计。《规划纲要》第四部分第十七条将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为重点项目。
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条例》稿。2024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条例》。2月5日,党中央印发《条例》。2月19日,新华社播发通稿,中共中央公开发布《条例》,并发出通知;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条例》的发布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小组在曲青山同志的领导下,以聚焦党史和文献工作主责主业的高度责任感,经过一年努力,促成《条例》出台,成为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为新时代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有助于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出好成绩。
第一、制定出台《条例》,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学习党史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2021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取得重要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重大部署。学习党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制度保证。
第二、制定出台《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条例》把学习党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纳入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全过程。《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十大党章在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一项中,增写学习党的历史的内容。《条例》对学习党史基本内容和宝贵历史经验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认真学习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树立正确党史观,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力量。此外,《条例》充分落实党章规定,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党内法规的关系,做好衔接,保持一致,增强系统性、协同性、时效性,同时把党史学习教育取得的重大成果固化下来,成为党内法规,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第三、制定出台《条例》,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必然要求。
《条例》第三章第十条指明,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文化思想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习近平文化思想关于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文化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和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把握,阐明了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的极端重要性。《条例》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落实好《条例》部署的保障和监督任务。
第四、制定出台《条例》,是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
制定出台《条例》,是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落地生根的内在要求。《条例》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使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了根本支撑和保障;把党史和文献工作宝贵经验、科学方法、优良传统纳入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极大提升了党史和文献工作在党的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必将有力推动党史和文献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证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管党治党方式。在新征程上不断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阔步向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必须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条例》的施行,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地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坚强决心。
第五、制定出台《条例》,是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提出两个“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要求,必须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历史对“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容有全面系统的反映。从一定意义上说,一部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党的自我革命的历史。学习好贯彻好《条例》,能够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更好引导党员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
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史为鉴,才能开创未来。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在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创造中寻经验、求规律、启智慧,学会历史思维,掌握历史主动,从而保证我们党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六、制定出台《条例》,是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必然要求。
历史长河奔流不息,精神火炬永不熄灭。《条例》强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伟大建党精神是在创建中国共产党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安身之魂、立身之本。党的创建是中国共产党奋斗征程的起点,伟大建党精神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开篇。奋进新征程,我们正在推进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面临的形势越是复杂、挑战越是严峻,就更加需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这一重要精神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是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举措和成效,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者班永杰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七研究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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