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确立“乡村振兴”战略,赋予其“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丰富内涵,乡村振兴也是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统一,是“五位一体”的完美结合。作为革命老区的信阳市,在国家划定的时间图内,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即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愿景全面实现。必须立足信阳农情市情,必须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改变城乡差距依然较大的现状,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必须采取超常规举措,把人口资源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必须大力倡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快老区乡村振兴步伐。
一、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遵循城乡演变规律:工业化初期到工业化中期,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援城市;进入工业化中期以后,工业补贴农业、城反哺农村。世界发达国家都经历了 “工业优先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工农融合发展”的发展路径。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障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关系,更好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农民工是农村劳动力中的精英分子,信阳农民工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超过50%,农民工是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必须发挥农民工的作用,鼓励、引导、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现代农业之路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农村改革的定盘星,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现阶段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我国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予农民稳定预期。推进三权分置改革,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同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多途径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活力,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但更要激发农民内在活力,鼓励、引导、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要发挥本土人才的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三、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
进入新时代,加快农业农村生产力发展,必须直面新情况新问题。在我国粮食告别短缺、传统农业土地产出率接近或达到上限规模、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背景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失衡,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即无效和低端供给过多,有效和中高端供给不足,体制机制束缚了供给结构调整,使得农业供给结构难以满足农业需求结构的升级。供给与需求的结构失衡是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农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供求矛盾转化要求创新农业发展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创造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力,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重在要素流向的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产业融合发展中,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在产业融合发展中,鼓励和支持农民就业创业,以催生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
四、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文明振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振兴的核心要义。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自然环境是一切生产力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场需求导向,强化政府调控作用,以“生态+”为抓手,培育壮大以绿色为核心要素的新产业新业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更加重视绿色产业在拉动经济效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视把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发展优势,返乡农民工创业多选择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文创农业等绿色产业,吸引更多外部人到农村创新创业、观光休闲,逐步增加产品和服务的绿色附加值,把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促进农村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五、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又要铸魂,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统一体。乡村精神文明体现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上,体现在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上。乡风文明以乡村文化振兴为内涵,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植于优秀农耕文化,优秀农耕文化是乡村的灵魂和根脉,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蕴含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随着时代的发展,保持乡村文化旺盛生命力,需要紧扣时代脉搏,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和彰显乡村文化软实力。优秀农耕文化作为现实生产力是通过乡村文化产业实现的,让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产,提高文化资产的增值收益,有效提升农产品品质及产业附加值。如以红色旅游产业为依托,构建文化与旅游产业的共生结构,通过乡村旅游、农耕文化体验等文化产业新业态,展现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和经济价值,农民在提高收入的同时,提升乡土特色文化的认知与保护传承的自觉。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中,鼓励和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推动乡村红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催生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
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为乡村振兴提供力量源泉。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城乡利益格局在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在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在深刻变化,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活力,也带来了巨大挑战,许多农村出现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农村利益主体、社会阶层日益多元化。传统自上而下的乡村行政管理模式难以应对新挑战、新局面。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实现传统行政管理向现代有效治理转变,要求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理念,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多元主体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实现传统行政管理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综合治理转变。发挥道德治理这一我国乡村治理的传统优势,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尤其是发挥返乡创业农民工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等手段管理乡村事务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打造法治乡村;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培育和完善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代表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提高自治组织的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能力,有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加快培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乡村振兴汇聚磅礴之力,形成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至美乡村。
七、创新公共服务管理体制,走共同富裕之路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基于共同富裕的目标认知和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现实认知,不断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和公共服务供给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更加积极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力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构建职业农民制度,培育新一代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为农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有城镇公共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平等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作者丁静系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