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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南溪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2022-04-12 18:00 来源:《祖国》杂志

山火无情,防患“未燃”。清明节期间,群众为了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在坟前燃烧火纸和爆竹,因近期天气持续干燥,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山林火灾,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安徽省金寨县公安局南溪派出所提前部署,细化分工,在重点山场加强宣传和巡逻,严厉查处山场失火案件。

近日,廖某在南溪镇曹畈村一处山场上坟烧纸时,因风势过大,火纸顺着风势烧到山场上,发生火灾。经林业工程师鉴定,廖某野外用火造成山场过火面积3.1亩。廖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廖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森林防火,警钟长明。清明时节,我们在祭奠先人时,也要谨慎用火,让森林远离火源,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正值防火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倡文明祭扫,尽量不动用明火,呼吁公众选择献花、植树、网上祭扫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祭奠先人。(王中和 万明明)

 

 (责任编辑: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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