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10时许,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朱庄镇村民袁某兴匆匆的来到朱庄派出所值班室,顺手从衣服内兜里拿出一个钱包,放在了值班室桌子上。原来是袁某当天上午在朱庄街上捡到了一个钱包,钱包里有若干现金和银行卡,但没有失主的身份证件等能确认身份的信息,袁某捡到钱包后,原地等待失主多时未能等到,所以就选择送到派出所来。
值班民警赶忙当着袁某的面清点了钱包里的卡片及钱财,经清点发现,钱包中有现金1040元,银行卡6张,购物票据1张,在对袁某的拾金不昧行为表示感谢后,民警立即跟随袁某来到其捡拾钱包的具体位置,到达后发现这个路口较偏,没有安装监控,民警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寻找失主。在查看钱包里的票据时,一张销货清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票据上清晰的盖着某某综合门市部的发票专用章。民警立即带着票据驾车来到该综合门市部,在给门市部老板展示票据且核对店内监控视频后,通过比对和指认,成功确定了失主的信息,系在朱庄镇后河村某矿上的会计叶某。叶某当天到超市是采购胶鞋、手套、头灯的,但在其采购结束骑车返回矿上时,不慎将钱包掉落在了路上。当民警电话打给叶某时,叶某才意识到自己的钱包丢了。
民警来到叶某所在的矿区,将钱包交于其手中,经核对没有缺少一样,叶某非常感动,连声道谢:“谢谢热心群众和人民警察,没想到丢失钱包我自己还不知道,你们给送上门了!这份恩情会令我终生难忘!”(刘振伟 肖书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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