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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安居法院同时拘传两人,处理结果却大不同

2021-09-06 14:29 来源:《祖国》杂志

  8月31日,正在四川安岳县人民法院调解室接受法官调解的李某和米某,被突然到来的四川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给拘传了。安居法院同时拘传两人,一人解除拘传,另一人执行司法拘留。


  遂宁安居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安岳县人民法院拘传李某和米某

  原来,李某与米某在安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中互为原、被告,而他俩在安居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中却同为被执行人。李某因与三案件申请人张某付、遂宁某加油站、邓某军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安居法院审理判决,确认三案件总标的143881元应由李某支付。米某因与五案件申请人唐某来、遂宁某加油站、邓某军、胡某洪、宋某光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安居法院审理判决,确认五案件总标的243669元应由米某支付。前述判决生效后,李某在偿还66881元后未继续履行剩余的付款义务,而米某则完全没有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两人均拒不按法院要求如实申报财产,还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方寻找均未找到他们的下落,执行陷入僵局。


 解除李某拘传

  今年,安居法院与安岳县法院开展执行联动,建立案件关联机制。执行法官阳本军通过案件关联查询,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和米某在安岳有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当即与安岳县法院进行沟通,商定李某与米某到安岳县法院参加诉讼时及时进行通知安居法院。8月31日上午,安岳县法院电话告知李某与米某将到法院参加调解。阳本军接到消息后,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奔赴安岳县法院。当李某、米某同时出现在安岳县法院的时候,被等候的安居法院法警堵个正着。在将二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后,阳本军耐心地对二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在反复的劝说下,李某认识到逃避执行的错误,主动联系家里人把钱送到法院,将剩下的77000元欠款给付申请人,三件案件成功执行到位,法院立即解除拘传措施。米某在面对安居法院的执行,态度却和李某完全不一样,他拒不如实交代自己真实收入,也不筹钱还款,软磨硬泡抗拒法院执行,最终阳本军报请决定对米某执行司法拘留十五天。


  对米某执行司法拘留

  同为被执行人,两人面对司法措施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得到的结果也完全不相同,配合法院执行的李某很快就获得自由,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米某换来的却是十五天的司法拘留。法院在此提醒被执行人,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应当主动履行,不要心存侥幸,拒不执行只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供稿: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刘礼)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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