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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男子违规施放无人机 行政处罚1200元

2020-12-24 15:52 来源:《祖国》杂志

    12月21日,四川绵阳一男子在游仙区东湖公园违规放飞无人机,被公安机关行政罚款1200元。

 

    当天下午,绵阳机场工作人员进行例行净空巡查时,在游仙区东湖公园发现空中有无人机飞行响声,巡查人员凭借多年的无人机管理经验,根据无人机飞行轨迹观察到放飞男子,巡查人员立即报警,配合公安民警将该男子和无人机挡获移交机场公安分局处理。机场净空管理部对该男子进行了净空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机场公安分局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和《四川省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1200元行政罚款。

    元旦春节将至,绵阳机场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广大旅客出行安全顺利,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严禁违规放飞无人机、升空气球等升空物体,请遵守民航相关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文/图 刘仁喜 程露)

(责任编辑: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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