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司法部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强化依法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此次出台的办法着眼于发挥值班律师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对值班律师工作职责、运行模式、监督管理、部门协作、经费保障等内容作出规定。
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对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角色定位进行了细化。办法明确,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法律帮助的职责内容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告知涉嫌或指控的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释明从宽从重处罚的情节以及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等;提出程序适用的建议;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就案件处理,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引导、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等。
“办法对值班律师制度设计、值班律师工作职责、法律帮助工作程序、值班律师工作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解决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值班律师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对于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教授卫跃宁说。
据悉,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发展迅速。司法部统计显示,目前法律援助机构已在检察机关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00余个,全国基本实现看守所、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2019年,全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共转交法律援助申请5.5万余件,提供法律帮助案件近40万件,其中参与认罪认罚案件近34万件。(记者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