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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成党争”中牛党胜利原因刍议

2020-09-04 13:17 来源:《祖国》杂志

    以“甘露之变”为界,唐文宗朝政局包括太和(827-835年)与开成(836-840年)两个阶段。其前的太和时期以皇权与宦权之间的斗争为主线,文宗擢拔李训、郑注等“奇寒之士”以对抗宦官,牛李二党均受到打压;其后的开成时期,文宗则力图在政变后宦官势力恶性膨胀的情况下实现各方势力的再平衡和政局的重构。开成政局的特点有二:一是相权的复振。甘露之变前文宗多提拔中下层官员,倚重翰林,李训、郑注也是通过翰林得进,相权不振。而太和末开成初,宰相却在制衡宦官、稳定政局的过程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二是党争的复燃。甘露之变后文宗重新起用牛李二党补充相权,因此自太和末开成初以来,二党势力得以恢复和发展。与之相伴,党争再次出现,并日益激烈。

    太和年间文宗厌恶党争,接连贬谪党人。但甘露之变后文宗新任命的宰相除李石无党外,余皆有党派背景,郑覃、陈夷行属李党,杨嗣复、李珏、李固言属牛党。 文宗重新起用党人以填充振兴相权,二党势力获得恢复和发展,党争亦复燃。

    党争既已如此激烈,牛李二党共同执政的情况势必不能长久。开成四年五月,文宗与宰相论政事时,两党宰相之间的矛盾再一次爆发。陈夷行“疑宰相中有弄陛下威权者”,郑覃更直言“陛下开成元年、二年政事殊美,三年、四年渐不如前。”而李珏、杨嗣复则再次以退为进、以辞位相挟,李珏言“臣屡求退,苟得王傅,臣之幸也”,杨嗣复则叩头曰:”臣不敢更入中书!”遂趋出。文宗不得不遣中使召还,并慰劳之。文宗此时显然也意识到了二党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要破解这一困局,只能专任一党而罢免另一党。此次争端过后,“文宗罢门下侍郎、同平章事郑覃为右仆射,罢陈夷行为吏部侍郎”,文宗由兼用两党转向专任牛党,开成党争以牛党取得胜利告终。

    在开成党争中,杨嗣复可以说是一位极为关键的人物。首先,在开成时期杨嗣复是为牛党的领袖。杨嗣复与牛党党魁牛僧孺、李宗闵关系密切,三人皆是权德舆贡举门生,情义相得,共同进退取舍,是为牛党核心成员。开成前期牛僧孺、李宗闵二人还被贬官在外,杨嗣复在开成二年十月,就入为户部侍郎并领诸道盐铁转运使,身居要职,在当时的牛党成员中地位显赫。其次,杨嗣复理财能力出色、政治经验丰富。结合杨嗣复的背景和仕宦经历考察,其父杨於陵是为宪宗穆宗时期重要的财官,后文有论及其主导的两税法改革;其岳父韩滉自江南入朝,总财赋之任。杨嗣复本人自开成二年十月至开成五年二月亦一直领盐铁转运使,其应当具备相当的理财能力。而杨嗣复二十岁时进士擢第,二十一岁又登博学宏词科,历宪宗至文宗四朝,担任过礼部员外郎、库部郎中知制诰、礼部侍郎、户部侍郎等台省要官,也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其三,杨嗣复在开成时期深受文宗的信任和重用。其自开成三年任户部尚书同平章事以来,文宗一直对其委以重任,李党几次欲动摇其地位却未能成功。开成三年八月二党就杨嗣复、李珏二人是否结“小朋党”问题相争时,文宗的态度就是“方以政事委嗣复,恶覃言切”,以此可见文宗对杨嗣复的倚重。因此杨嗣复对牛党在党争中的胜出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反之,若我们要探究开成党争牛党胜出而李党失败的原因,亦可以从杨嗣复执政期间的措施入手。

    通过探究,笔者发现杨嗣复的执政措施主要有严令禁铜以应对钱重物轻之状等内容。

    开成二年十月,入为户部侍郎,领诸道盐铁转运使。三年正月,与同列李珏并以本官同平章事,领使如故,进阶金紫,弘农伯,食邑七百户。上以币轻钱重,问盐铁使何以去其太甚?嗣复曰:“此事累朝制置未得,但且禁铜,未可变法。法变扰人,终亦未罢去弊。”李珏曰:“禁铜之令,朝廷常典,但行之不严,不如无令。今江淮已南,铜器成肆,市井逐利者,销钱一缗,可为数器,售利三四倍。远民不知法令,率以为常。纵国家加炉铸钱,何以供销铸之弊?所以禁铜之令,不得不严。”  

    上段史料记载了文宗问杨嗣复和李钰应对钱重物轻之法,而杨李二人则回以厉行禁铜之令。单从这段文字来看,杨李二人提出的方法似乎十分简单且毫无新意,然而实际上这一问题的背景却十分复杂。杨嗣复对策中还提及“未可变法”、“法变扰人,终亦未罢去弊”,结合唐代对于钱重物轻问题的议论和杨嗣复本人的背景,这两句中的“变法“当是指元和十五年杨嗣复之父杨于陵的改革。若要分析杨嗣复只言禁铜不提变法的原因,当先来看杨于陵之改革。

 

开元通宝

    唐代钱重物轻之弊自开元以来一直存在,建中元年(780年)两税法改革实施之后,将原来的租庸调改为户税和地税,并以现钱折纳。如此则钱益重而物益轻,又反过来使得百姓实际所需缴纳的两税也越来越多,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到了元和十五年(820年)穆宗刚刚继位,就下令百官议论钱重物轻之状,以求解决之道。而这场议论终以户部尚书杨于陵的办法形成代表性意见,即除盐、酒税外,两税停征现钱,而代之以纳布帛丝绵等实物,并因地制宜,缴纳不同的土特产。钱重物轻问题的根源在于货币量满足不了流通领域的实际需要,杨於陵之法使得农民不需要将自己的农产品贱卖折现钱交税,如此则进入流通领域的劳动产品减少,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也减少,钱重物轻之状能够得到改善。杨于陵之法从现实出发,确能缓解钱重物轻之状。那么,这一方法的实施情况到底如何呢?

    若杨于陵之法完全实施,那么元和十五年之后两税数额单位应只见斤两端匹,而不见钱数。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太和四年五月,剑南西川宣抚使、谏议大夫崔戎奏:‘……两税钱数内三分,二分纳见钱,一分折纳匹段,每二贯加饶百姓五百文,计一十三万四千二百四十三贯文。……旧有税姜芋之类,每亩至七八百。征敛不时,今并省税名……”由此可知,到了文宗太和年间,两税的摊派、上供等仍以现钱为计数单位,且剑南西川境内两税三分,两分纳现钱,一分纳匹段。而姜芋等土特产,更是征敛不以时,最后省并。这与杨于陵的“悉以布帛丝绵,任土所产物充税”显然截然不同,不仅纳布帛丝绵等只占全部税额的三分之一,因地制宜的土特产姜芋也不被征敛。因此,实际上杨于陵之法实施情况并不理想,元和十五年以后,两税的征收方式很可能是钱物并行,而仍以钱币计数。然杨于陵试图恢复实物税的想法为何不能成功?据杨于陵所言,其改革税制的方法是“不计钱”、“改配端匹斤两之物为税额”、“如大历以前租庸课调”,这显然是不现实的。首先,此时两税法实施已久,州县当已习惯以现钱摊派和征收的做法,若完全不计钱恐怕非常不便。其次,与以丁身为本的租庸调制不同,两税法的定税原则是先确定上供、留州和送使的数额再加以摊派。杨于陵当也明白恢复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制是不可能的,而为了改变钱重物轻的现状,又需要恢复实物税,因此其实际上采取了折中的做法,即不改变定税的原则,而将两税的征收方式由缴纳现钱改为缴纳由现钱折算而来的实物。但是,这在实行过程中却不成功,或是因为此时赋税的主要来源已经改为江淮地区,路程较远而转运不便等原因,最后仅有一部分赋税折算为实物缴纳。而最为关键的是,杨於陵改革本身没有动摇铜钱的本位地位,税额根本上还是以钱而不是实物斤两为单位计数。这就注定了其改革无法彻底解决钱重物轻问题。

    因此,到了文宗开成年间,钱重物轻问题依然十分严重,才有了其向当时的宰相兼盐铁转运使杨嗣复询问解决之道的一幕。而杨嗣复作为杨于陵之子,其必定深谙其父之道,却言“未可变法”。这不仅佐证了元和十五年杨于陵改革的失败,也说明了杨嗣复吸取杨于陵之教训,不提变法、只言禁铜的原因。然杨嗣复将厉行禁铜作为改革之法,这又是为何?

    禁铜之议始于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当时玄宗令百官详议是否禁止私铸,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上言,认为钱重物轻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铜器使用甚广,导致用以铸钱的原材料不够;二是盗铸者破重钱以为轻钱,而禁恶钱严则轻钱被弃,铜钱便更少。若要解决钱重物轻问题,朝廷可下令禁铜。这样使得所用者少而则铜价益贱,可供铸钱之原料便越充足,而民间既无法接触到铜器,也就无法私铸铜钱了。但是当时铜器用度既广,时人皆以为禁铜不便,这一建议便没有实施。刘秩之议虽然当时没有被采纳,但其以禁铜作为禁私铸和缓解钱荒的变法,却有可取之处。因此后来随着钱重物轻越来越严重,朝廷也开始从禁铜入手整顿货币问题。贞元九年(793年)正月,朝廷便下令除铸镜外,禁断一切铜器。

    而禁铜即已有实行,何以开成三年杨嗣复又要重申厉行禁铜一事?我们可以从元和时元稹的钱货之议中窥见其端倪,元稹认为若要改变钱重物轻之状,古往今来已有更铸大钱、开放私铸、实物与铜钱并行为货币、禁止埋藏销毁贮积铜钱、禁止铜器等多种方法,而钱荒问题依然严重,并非是因为这些方法无用,而是因为法行不严,“然而铜器备列于公私,钱帛不兼于卖鬻,积钱不出于墙垣,欺滥遍行于市井,亦未闻鞭一夫,黜一吏,赏一告讦,坏一蓄藏。岂法不便于时耶?盖行之不至也。”而在杨嗣复之论中,同样提到了禁铜之令行之不严,江南依然铜器成肆,毁钱铸器者甚众。杨嗣复的观点实际上与元稹相同,其提出的改革措施中的重点并不在于“禁铜”,而在于严格实行。因此,杨嗣复此论并非是毫无创新的敷衍之词,而是在吸取其父杨于陵改革失败的经验和基于现实基础之上针砭时弊的意见。

 

唐朝铜器鎏金狮子

    而此时朝廷既要严令禁铜,其主要实施手段便是由官方对市场进行严格监控。“时虽禁铜为器,而江淮、岭南列肆鬻之,铸千钱为器,售利数倍。宰相李珏请加炉铸钱,于是禁铜器,官一切为市之。”按此可知,针对江淮、岭南等地铜器鬻卖猖獗的情况,李珏的应对之法是官方严格监管市场,禁止一切民间铜器交易,而由官方垄断。这实际上是从流通环节入手,来切断民间私自铸造贩卖铜器这一已经形成的利益链条。而这一办法应当确实得到了严格执行,日本僧人圆仁在其旅唐行记中有言“开成三年十一月二日,有敕断铜。不许天下卖买,说六年一度例而有之。恐天下百姓一向作铜器,无铜铸钱,所以禁断矣。”宋人的评价“文宗时李珏请禁铜器,一切市之于官,是禁铜之法,在唐为严”也说明开成时禁铜之成效。由此可知,在钱重物轻积弊已久和杨于陵改革失败的前提下,杨嗣复、李珏等人的严令禁铜之法确实付诸了实践并行之有效,虽不能根治钱重物轻,也解了一时之急。/金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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