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讯员肖海波 王蔚 马新萍 “不按顺序通行,加塞抢行”已经连续数年在网络上被票选为十大开车陋习之首,很多司机开车都喜欢“挤一把”,遇到堵车随意变道、加塞,行为非常野蛮,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相信不少人都遭遇到过,让人十分的恼火,但多数情况下都只能选择忍耐,但也有的人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徐州的一位市民就选择带着最近自己开车时被人加塞抢行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向交警部门举报加塞车辆的违法行为,最终使违法车辆得到应有的处罚。
徐州泉山交警大队接到丁先生的举报后十分重视,民警们对丁先生提供的视频证据进行了仔细的核实。根据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4月13日早高峰,丁先生驾驶车辆行驶至三环西路开元四季段时,遇信号灯路口通行缓慢,一辆黑色商务车先是开到丁先生车的左前方,然后在没有打转向灯的情况下随即向丁先生车前变道,但由于前方车辆刹车缓行,黑色商务车没有加塞成功;十几秒后,黑色商务车再次出现在丁先生车辆的右方,这次直接从右侧强行驶入丁先生行驶的车道,两车最近时仅有二三十公分,最终丁先生被迫停车,下车与黑色商务车驾驶员发生口角,随后黑色商务车加塞成功,扬长而去。
根据丁先生提供的视频证据,民警唐王斌判断黑色商务车加塞抢行的违法行为属实。通过警务平台查询,民警们联络到当时黑色商务车的驾驶员任某,并告知其尽快前来泉山交警大队配合调查;4月21日,任某来到泉山大队,面对视频证据,任某承认了自己当天加塞抢行的违法行为,并解释称因为当时着急送孩子上学,才插队加塞的。唐警官对任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结合视频证据,对任某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时宁等三分,不抢一秒,道路通行缓慢时,加塞抢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更加拥堵,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备注:
1、采访民警为徐州泉山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唐王斌
2、电话回访丁先生的民警是泉山大队案件管理室民警魏家兴,电话里魏警官把任某的处罚记2分错说成了3分。
3、市民丁先生举报到泉山大队,由案件管理室民警魏家兴受理,违章发生地辖区中队民警唐王斌处罚。
4、现行2009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控告、举报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接受,并按规定处理。
最新的修订版中,已明确市民举报提供的证据可以用作公安机关进行处罚的依据。
5、变道正确的做法:先观察前后车以及相邻车道,确定安全的情况下提前5—8秒打开转向灯,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变线。并且要根据自己的行进计划预先选择车道,以免靠近路口时被动,应在虚线变实线前完成并线。
6、十大开车陋习:
1.不按顺序通行,加塞抢行
2.不打转向灯,随意变更车道或掉头
3.夜间会车乱用远光灯
4.驾车或乘车时向窗外抛掷杂物
5.行至“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6.开车吸烟、打电话或浏览信息
7.占用人行道、盲道违法停车
8.违反交通标线跨车道骑线行驶
9.路怒或开斗气车
10.在快速路或超车道驾车低速行驶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