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后后四人死亡,且系“一同出游”的一家人。这样的事件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受到关注的社会问题。
近日,一起一家人出游、结果多人死亡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而公安机关答复不立案更是使该事件迷雾缠绕,质疑声不断。
一家5人“出游”,4人“离奇死亡”
据媒体报道,2018年7月,钱某梅带着父亲钱某德、母亲皇甫某英、堂嫂李某珍以及女儿缪兰(化名)共5人“出游”,之后便杳无音讯。直到2019年5月12日,钱某梅在河南商丘跳楼身亡,另3位老人的遗体才被发现藏于深圳一出租屋的冰柜里。五人中唯有缪兰幸存下来。
对于钱某梅坠楼身亡一事,河南当地公安部门告诉媒体,“监控显示,她(钱某梅)自己走到22楼窗口处跳楼,路人发现后报警。派出所先处理,我们走访时发现她女儿在房间。该案排除刑事案件。”至于“三名老人被藏尸深圳出租屋冰柜”一事,6月12日,深圳罗湖公安机关也表示,“这不是案件,就是个事件,所以不予立案。”
显然,此事件最大的疑问莫过于三名老人究竟是怎么死的。根据红星新闻报道,幸存者缪兰的说法是,2018年10月,外公钱某德在深圳住宾馆时死亡,其尸体被母亲钱某梅、外婆皇甫某英和李某珍用行李箱运到金景花园的出租房里,并放进了冰柜;同年12月,李某珍生病后,母亲钱某梅要送她回南京,但她不愿意,说死也要死在一起。当月,李某珍病亡;外婆皇甫某英,在今年2月“绝食身亡”。然而,她们母女究竟为何突然从深圳转到河南,缪兰没有说。
据介绍,有关部门已联合对三位老人的尸体进行尸检,结果还没出来。目前幸存者缪兰的精神状态很不好,情绪非常不稳定,晚上还经常做噩梦。自杀的钱某梅离异的丈夫缪某说,前妻一直骗他说女儿在英国留学。死者家有亲属说,死亡的钱某德、皇甫某英和钱某梅等人曾陷入传销组织,遭受过一定的经济损失。缪某也说,前妻钱某梅,和钱某德、皇甫某英生前陷入不正常的协会或组织,甚至推测“应该是这些害了他们”。
无论是五人中唯一幸存者缪兰对死者死亡过程的奇怪描述,还是她如今不好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后来母女俩是如何出现在河南至今做不出合理解释,这一系列的经过留下了太多令人困惑的疑问。加上涉事者前前后后可能还涉及与传销等非法组织有联系,更增加了这起事件涉嫌犯罪的可能性,或者可能与犯罪有关。单从结果来看,哪怕四名死者都是自杀或者其他正常原因的死亡(如病死),人命关天的大事,公安机关查一查还是颇有必要的。
有关部门不妨做个说明,以解民众疑虑
诚然,对于立案,刑事诉讼法也是有规定的,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在这里,司法机关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绝不等同是已经确定了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往往不会写在脸上,一看便知。何况我国刑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未经侦查和审判就不能认定为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人。
所以,立案是一个从接受、发现问题到审查研究问题,再到做出决定的司法过程。也就是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检举等事实材料或者已经存在的某种可能涉嫌犯罪的事实情况进行审查研究,以明辨是否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并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就此次事件而言,不排除当地公安机关已经进行过前期的审查研判,甚至采取了一定的侦查手段,对几位老人藏尸冰柜的事实情况已调查清楚,且有证据证明属于正常死亡,从而作出不涉嫌犯罪,因而不立案的决定。
不过,即便如此,前前后后四人死亡,且系“一同出游”的一家人,这种事实情况,经网络传播已是公共事件了。就算是正常死亡,那也是极为特殊或者偶然的。对这样“吓人”的事件预想为不正常,才是正常的逻辑思维。据此,若确已查证三位老人系正常死亡,有关部门不妨以适当方式做个专门的说明,以解除民众心中的疑虑。
总之,对这样的事件,立案与否,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司法部门有责任答疑解惑。□哲刚(法学学者)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