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信员汪林丰 王蔚 他聚焦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转让、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领域,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勘察取证,用一肩责任守护深圳的绿水青山,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他就是王栋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十载从检生涯,他用实际行动书写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自己笑称是公共利益的“守门人”。
勤奋钻研业务的“多面手”
少年时代,王栋华一心向往军旅生活,18岁那年他毅然投笔从戎。在部队工作期间,他听闻“司法考试是‘天下第一考’”,暗下决心“试一试”,于是他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法律知识,先通过司法考试,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5年军旅生涯,他从一名普通战士成长为驻港部队的优秀军官。部队转业后,他又怀着对检察官职业的无比向往,来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涉及的法律法规之多、知识面之广、群众诉求之复杂,让刚接触检察业务的王栋华始料未及。“虽然已通过司法考试,但书本的知识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那段时间,他恶补民事行政方面的法律和知识空白,很快从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菜鸟”变成了“多面手”。
从检十年来,王栋华先后参与办理民事行政案件30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38件、违法行为调查案件12件,监督成效显著,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王栋华在毁林案现场勘查取证
探索公益诉讼的“破冰者”
“选择了公益诉讼检察之路,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圳是试点城市之一。就这样,王栋华被指派负责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当时,公益诉讼还是新鲜事物,既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成熟的案例遵循,但学习能力极强的他很快适应了新角色。
王栋华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民主社区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这也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首宗公益诉讼案件。“那片土地原是村里的大鱼塘,后来被泥头车司机非法倾倒的重金属危险废物填满,造成严重污染。”他带领办案组多次到垃圾倾倒地实地取证、调查走访,查阅大量法律资料和地方性法规,并向负责地方性立法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专家请教,准确定位行政责任方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宝安区城市管理局会同沙井街道办事处、区环保水务局、宝安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处置涉案地块非法倾倒的废弃物,共同打击非法倾倒的违法行为。此案的成功办理,达到了消除污染、维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极大地彰显公益诉讼价值。2017年,王栋华所在的民事行政检察部被广东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公益诉讼当选深圳“十大法治事件”,他也荣立三等功。
公益诉讼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以公益诉讼办案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尽责履职。这些年,王栋华常以“守门人”的责任感,坚守在维护公共利益的第一线,先后办理了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违法临时建筑案、“银湖半山”建设项目占用生态绿地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重大案件。
行走在公益诉讼的路上,王栋华就是通过类似案件的办理,践行着“守护祖国的绿水蓝天,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职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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