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程东建 谢源 通讯员娄银生 最高人民法院4月18日在南京召开执行工作新闻通气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晋山向媒体介绍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和下步工作重点。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还公布了“2018年十大执行案件”和“最强执行干警”的评选结果。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据介绍,三年来,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记者从会上获悉,最高法院将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执行工作科学长远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制定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五年工作纲要。该纲要规划了近十大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措施有100多项,按计划将于五月份发布。
二是执行质效不降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四个基本”,为了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将“四个基本”具体化为“三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要求,即 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办结,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下一步,全国法院将继续保持“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继续作为考核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方面,定期通报。
三是执行力度和措施不减弱。其中包括:进一步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拓展线下执行调查手段,完善财产报告制度,加大对不报告和报告不实的处罚力度;继续推进并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和评估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系统,确保财产处置变现工作公开、透明、高效;继续保持强大执行力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隐匿财产以及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方式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依法充分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继续畅通拒执犯罪自诉渠道,依法加大对拒执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
此外,人民法院还将刀刃向内,对法院执行部门不规范执行行为“零容忍”不松懈;以公开促公信,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持续增强对执行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等措施,确保执行工作力度的持续加强和更加透明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