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韩东起 江运川报道 河南省驻马店市的李先生因急需用钱,被相关人员“指导”以买车的名义向银行做一笔贷款。以为办理的是车贷,却落入“套路贷”。贷了42万元,没想到提前还款的时候才被告知自己的贷款金额比实际金额多了7万多元。
以买车名义获银行贷款却落入“套路贷”,变相砍头息、高利贷
李先生告诉记者:“因其车行急用钱周转需要贷款,隔壁车行的同行介绍,工行可以贷款,并给了一个手机号让我自己联系,我便打电话联系见面。见面之后才知道是河南省驻马店市鑫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张勇。他问我要怎么贷款,需要贷多少钱。我告诉他需要用一笔钱发展车行生意,贷款越多越好。张某便让我以买车的名义向工商银行贷款,他让办理我贷款时不要提车行的事,也不让我给银行说我的车是几个月前买的,让我说是因为买车才办理的贷款,因为这样比较好贷,利润低,放款快。2018年2月8日我通过河南省驻马店市鑫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了贷款。在张某的要求下我在空白合同上签姓名日期并按了手印,当时没有告诉我贷款金额是多少。在几天后贷款办理出来时张勇才告知工商银行审批的是42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龙湾支行
李先生称:“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我在2018年11月份准备一次性全部结清贷款时,鑫盛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应结清的是除了本金31万多元外,还有多出来的7万多元共得结清金额为38万多元,不然贷款结清不了。我问他怎么会多出那么多钱来,他说是工行这样算的。我之前已经还了14个月(每月1.5万元)共21万的贷款,怎么会还差那么多的贷款呢?带着这个疑问,我电话咨询了工商银行的客服,客服告知,我的贷款总额为490780元,不是42万元。我的贷款金额怎么会平白无故多增加了7万多元呢,这7万多元哪里去了呢?而且,还是从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龙湾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龙湾支行)办理的贷款,我人一直在驻马店市却怎么成了在温州工行贷的款,贷款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从来没有联系过我,我贷的款多出的7万多元怎么不翼而飞了呢?”
我实在搞不明白,首先,作为国有四大行之一, 在放贷如此严谨的业务中竟然授权社会闲散业务员代表工行与贷款人员签订合同, 该业务员说合同只是走个形式, 放款的是工行才导致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和银行直接借贷, 也才导致我本人在非常信任的基础上根本没看合同内容, 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第二、该行在我本人未到柜台的情况下,就以我名义办理了信用卡,且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原卡及密码交付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钱转走。工行明知道将信用卡交付第三人会有风险却没有跟我本人联系核实相关资料的真伪,更没有在交卡前告知我本人, 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银行应当明知第三方公司的操作存在问题。
第三、贷款本金变多。鑫盛公司张勇及其工作人员从头至尾都明确告诉我银行给我审批的贷款是42万元, 我要提前还款是发给我的表格明细也是42万元,我收到的也是42万元,而通过工行客服查询本金变成了490780元。这是我认为最大的问题, 工行是跟第三方公司联手进行违规操作吗? 材料全套造假为何能从银行贷款?“套路贷”背后,鑫盛公司与杭州连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连诚公司)、银行之间肯定存在黑色的利益链。我从工行贷420000元,三年分36期还完,三年总利息为117552元,这不是高利贷是什么?
工行:7万多是手续费,第三方代表工行,空白合同是我们给的
记者陪同李先生一起来到了工行龙湾支行,工行龙湾支行负责车贷的姜姓负责人称:“工行龙湾支行只和杭州连诚公司有业务关系,和其他单位没有业务关系。我们这里没有张勇这个人。这笔贷款是杭州连诚公司担保的,你们如果对贷款有异议,你可以去杭州连诚公司查询一下这笔贷款的费用是怎么构成,如果对费用有异议、不合理的,你可以让他们把费用退回去。关于假车贷问题,只要车辆过过户就可以了。”
鑫盛公司一直告诉李先生说其贷款总额是42万,该表格是李先生提前还款时,鑫盛公司发给李先生的表格。
针对上述问题,工行龙湾支行张万统副行长告诉记者:“49万包含手续费,银行说是利息,信用卡部门说是手续费。杭州连诚公司的人代表我们工行和客户见面,签字拍照。杭州连诚公司这个行为代表我们工行。空白合同文本是我们给杭州连诚公司的。他(指反映人李先生)为什么要签空白合同,正常人都不会签空白合同。我们对鑫盛公司不了解,也没有合作关系。我们不认识张勇这个人。汽车贷款我们可以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对于李先生根本就没有见过工行的工作人员和连诚公司的工作人员,连电话也没有接到过,该笔贷款是怎么通过龙湾支行审批的?该行的贷款的申请、审批、审核、发放等流程及还款账户的开立是否是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龙湾支行工作人员操作?贷款发放是否对本人发放等问题张万统副行长称回头以书面回复。”
监管缺失导致银行违规行为肆无忌惮
针对李先生被“套路贷”的问题,温州市工行办公室戴冕主任:这件事龙湾支行已经汇报过了,调查之后我们再给你回复。
温州市银保监局称:“我们不接受采访。”
专家:银行在贷款审批发放等方面存在明显违规
实际上,在民间借贷领域,在贷款金额中提前扣除名目繁多的手续费的做法,被称为于“砍头息”。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第一条、加强贷款空白合同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空白汽车贷款合同必须由银行控制,严禁由经销商掌握;在发放汽车贷款时,必须要与借款人本人面签合同,由借款人本人填写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还款金额等重要事项,不准由经销商代替,避免合同将来产生诉讼争议。
业内专家表示,从投诉人李先生的经历看,银行和第三方公司在借款之前并没有明确告知借款人业务模式,收费方式,存在一定的虚假宣传,和“套路贷”。整个业务形态让人扑朔迷离,这也给未来借款人还款、保障权益留下了一定的隐患:
一是不仔细审核申请资料,虚假资料都能贷款;该行在家访、尤其是签订借贷合同时不派银行工作人员,而是派出社会闲散业务员(银行明确表示,张勇不属于银行也不属于担保公司)。
二是违反相关规定,不是将车贷信用卡寄给申请人本人,而是由第三方公司领取,为其留下了截留、划转款项的空间。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借款人李先生通过第三方向银行借款。最大的问题就是,借款人实际借款到账资金与合同借款资金不相符,实际借款到账资金减少,增加手续费等费用,因此放款方涉嫌变相设置“砍头息”。
截止发稿前,工行温州龙湾支行并未对此类问题进行公开回应。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