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汪凌云 颜喜胜报道 为切实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优化城区交通环境,积极迎接国家文明城市测评组的检查验收,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12月22日至12月25日,江西省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集中全队警力和执法装备,重拳出击,持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区乱停乱放、乱行乱窜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大大好转,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高,取缔了一批非法载客电动三(四)轮车,达到了顺向停车、行车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守法、各行其道的目标。
据统计,12月22日至12月25日,该大队共劝导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拆除非法安装的遮阳伞1368把,纠正查处违法停车530余辆次,拖移僵尸车11辆,取缔非法载客三轮车11辆,查处酒驾18起,无证驾驶12起,涉牌涉证车31辆,其它交通违法行为650余起,行政拘留8人。
一、战前动员,树立必胜信心。12月22日,大队组织全队民辅警召开了动员大会,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吴赞要求全体参战民、辅警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履责,充分发扬不怕艰苦、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坚决拆除二轮车非法安装的遮阳伞,严查严处乱停乱放、乱行乱窜、出租车和公交车不按规定停靠、涉牌涉证、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城区交通通行秩序,确保以一流的交通环境迎接国家文明城市测评组的检查验收。
二、规范执法,树立文明形象。整治行动中,全体参战民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坚持人性化管理,使用规范文明的执勤执法用语,配齐配全执勤执法装备,确保了未发生一起因执勤执法方式方法简单或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在拆除非法安装的遮阳伞和纠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时,耐心劝导,悉心教育,做到劝之知悔,教之能改,充分展现玉山交警的良好形象。
三、宣传开道,树立舆论导向。大队积极争取县融媒体中心所属电视台、《今日玉山》报的大力支持,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并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大张旗鼓地宣传集中整治攻势,开辟“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栏”,曝光了10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同时对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行驶和闯红灯的摩托车驾驶人、行人进行现场劝导、帮助教育纠正错误,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法、懂法、守法,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远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
四、文明劝导,树立全局理念。大队本着“突出重点、文明劝导、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原则,全警出动,对城区人民大道、冰溪大道、博士大道、金山大道、三清大道、怀玉大道、汪应辰路、新建路、解放路的交通秩序进行重点整治,每天7:30至8:30、10:00至11:30、16:30至18:30三个重点时间段在人民大道与三清大道、三清大道与新建路、三清大道与金山大道、博士大道与汪应辰路、博士大道与人民大道、博士大道与新建路等6个红绿灯路口布置36名警力,开展文明劝导行动,对涉牌涉证、无牌无证、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乱停乱放、非法安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对不按规定行驶和违反禁令通行的摩托车驾驶人、行人进行现场学法、现场教育、现场纠正错误。
五、整合警力,树立大局意识。为确保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县城街道见警率和管事率,除冰溪中队60名警力全程投入整治外,大队还从农村6个中队和机关科室抽调60名警力协同作战,形成整治攻势和整治合力。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实行“三包三定”即:大队领导包片、各科室中队包路段、民警、协警包时段和定人、定岗、定责。同时大队各分片领导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全部深入一线督导检查,与民警同巡逻、同值勤,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