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消息 近日,鄱阳县公安局水警大队配合县地方海事处成功调解一起两货船与一渔船、一网箱相撞引发的纠纷。
1月19日上午9时30分许,水警大队接警称:在鄱阳县乐安河角山水域发生一起水上交通事故。水警大队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同时通知县地方海事处执法人员处理,到达现场后,货船已驶离。经走访调查查明,当日赣上饶货0**8船、赣上饶货1**6船与胡某洪渔船、胡某林养殖网箱发生触碰,导致渔船受损、养殖网箱受损致使鱼产品流失。
在大队民警多次劝解下,四方当事人主动申请,鄱阳县公安局水警大队、鄱阳县地方海事处、三庙前乡乐安村委会三方对这起水上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大队民警在现场就赔偿金额要求认真的倾听四方当事人的心声,耐心的做劝解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知他们以和为贵、实事求是,经过民警一个下午的耐心劝解工作下,四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两货船船主一次性赔偿胡某林方网箱及鱼产品损失壹万肆仟元整,赔偿胡某洪方一切损失贰仟元整。
四方当事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耐心工作均表示衷心的感谢,至此,一起水上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圆满解决。(万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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