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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法院:依法履职破僵局十六载房产纷争终落幕

2025-04-08 15:26 来源:《祖国》杂志

《祖国》杂志刘振伟 /聂传青 刘蔚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错综复杂、历经十六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案件承办法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探寻矛盾根源,以穿透式审理方式,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剖析,并采用一揽子调解策略,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长期积累的矛盾得以彻底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本是多年好友,情谊深厚。2008年,李某及其妻子宋某计划建设一批房屋,张某出于对好友的信任,怀揣着对未来安稳居所的憧憬,分批向李某夫妻支付了5万元购房款,双方郑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时间。然而,世事难料,项目遭遇重重困境,房屋建设最终烂尾,承诺中的房屋交付也化为泡影。

此后的十六年,张某多次满怀期待地找到李某、宋某,恳请他们退还购房款,但每一次,希望都在推诿和拖延中破灭。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的好友关系也在利益的冲突下逐渐破裂,矛盾不断加深,双方从昔日把酒言欢的朋友沦为见面冷眼相对的陌生人。20252月,在漫长的等待和失望后,张某无奈之下将李某夫妻诉至法院,一纸诉状中,不仅要求返还购房款,还要求被告支付全部利息,以弥补自己多年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煎熬。 

法院调解: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和双方矛盾的尖锐性,承办法官深知面对面沟通的重要性,于是多次组织双方来到法庭,为他们搭建起平等对话的平台。在每一次的沟通中,承办法官都全神贯注,仔细聆听双方的陈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努力还原案件全貌,明确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充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原告告知诉中保全等相关权利。原告在了解后,果断申请对被告李某、宋某进行财产保全。这一关键举措,如同一剂猛药,打破了被告一直以来的回避态度。财产保全措施实施后,被告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压力,意识到无法再对纠纷视而不见,于是开始积极应诉,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经过深入调查,承办法官发现,案涉房屋属于小产权房范畴,这一事实使得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在法律层面上归于无效。尽管事实和法律规定都十分清晰,被告应当向原告退还购房款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但承办法官深知,单纯的判决可能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双方多年的积怨,只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才是司法的最终目标。

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为二被告详细解读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类似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同时精心为被告计算利息,以直观的数据让被告明白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二被告终于认识到,退还房款才是化解矛盾的最优选择,最终筹措资金,一次性退还了原告全部购房款。至此,这起长达十六年的纠纷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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