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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调解+督促履行 要“案结”更要“事了”

2024-12-17 15:31 来源:《祖国》杂志

  《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郭贝 聂传青   对于在外务工的人来说,最烦心的事莫过于欠薪。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张某因承揽建筑所需,雇请原告李某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双方约定了工资数额和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张某并没有足额支付李某的工资报酬。李某多次向张某讨要工资均未果,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给付,为妥善处理矛盾,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对张某进行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给其计算“时间账”“经济账”“信誉账”;另一方面通过与李某唠家常逐渐打开心扉,听取其内心想法,慢慢解开彼此矛盾,并根据张某的还款能力为其制定还款计划,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从程序上来说,案件已经审结,但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画上圆满的句号。承办法官并未松劲歇脚,“案件能否按期履行”“如果双方不积极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是否会衍生新的执行案件”。这些问题一直困扰在承办法官的心头。为避免出现“一案结而多案生”的情况,在临近履行期限前,承办法官持续跟进履行情况,目前,被告已经坚持连续11个月在每月底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案结”并非终点,“事了”才是目的。下一步,内乡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践行督促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调解理念,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亦节约司法资源,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让司法为民跑出加速度。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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