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郭贝 聂传青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随之而来的赔偿纠纷往往让当事人头疼不已。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有效彰显了司法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2023年10月,张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超车时,与由南向北周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周某受伤、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为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赔偿周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 50000元,但张某并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依法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张某称其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无其他收入。经执行干警多次催促,张某仍以无财产为借口拒绝履行。近日,执行干警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张某出现在家中。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并将其拘传到院。到庭后,被执行人张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耐心与被执行人张某沟通,明确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然而被执行人张某始终不予理会,声称手里没钱、无法偿还债务。鉴于张某拒不履行的行为,为依法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内乡县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 近年来,一些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消极执行,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无视法律权威,认为持续“赖账”法院也奈何不了自己。这样不仅会面临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此,内乡法院督促所有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逃避执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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