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肖书鼎 网络购物以其便捷性、多样性的特点,已成为民众生活的新常态。然而,随着交易量的激增,退货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8月24日,河南桐柏公安民警经过“隔空”释法析理,成功化解了一起退货引发的纠纷,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日上午9时许,桐柏县公安局埠江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杨某报警求助,称其近期在某短视频平台购买了一套二手拖拉机轮胎,满心欢喜地等待着货物的到来。可当收到货物时,却发现轮胎质量与宣传图片相差甚远,材质和做工都不尽如人意,杨某当即决定退货。然而,退货过程却并非一帆风顺。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声称商品没有质量问题,而且是发视频让杨某自己挑选的货物,本就是二手轮胎,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不接受无理由退换。几天后,杨某再次问询时,商家索性不回信息了。杨某感到十分气愤,认为商家这是在故意刁难欺骗自己,遂报警求助。 接到求助后,埠江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一方面安抚杨某情绪,另一方面立即帮助维权。民警全面收集杨某提供的购物记录、商品图片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迅速在平台上与商家取得了联系,表明身份并告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商家拒绝退货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计。 在民警的耐心劝解下,商家的态度逐渐软化,开始进行理性沟通。经过多轮协商,民警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和公正的态度,提出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又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最终,该商家同意接受退货,并承诺将按照正规流程处理退款事宜。杨某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民警的及时介入和高效调解表示衷心感谢,激动地说道:“本想着2000多元钱的购物款都打水漂了,多亏你们依法依理调解给退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 警方提醒:网络购物虽便捷,但也要提高警惕,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和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遇到消费纠纷时,应首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相关部门反映,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