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7月1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内乡县龙源路北段恐龙塔附近有液化气“黑气”点非法经营。接报后,河南省内乡县燃气专班立即组织城管、公安和属地政府执法人员进行突击检查。经查实,举报地确有两处“黑气”点,并现场查获倒气设备1套,50KG气液双向瓶12个,15KG气瓶19个。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黑气”站点还存在“大罐倒小罐”等违法倒装现象。
依据违法事实,内乡县城管执法局立即启动行政执法手段,立案并启动处罚程序,且深挖气站责任一并查处,该气贩和相关液化气站将面临相应行政处罚,所涉瓶装液化石油气已安排危化品车辆运至安全地点进行暂存。
内乡县公安局湍东派出所同步立案调查此次非法储存、充装和倒卖液化石油气行为,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内乡县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黑气点”,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进一步压缩“黑气”生存空间。同时,内乡县城镇燃气专班号召广大群众,发现液化气违规经营行为可以向内乡县城镇燃气专班举报,并且留好证据,将黑气贩一查到底。各液化气公司引以为戒,杜绝黑气贩,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液化气经营环境,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燃气安全和经济社会繁荣稳定。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