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聂传青 吴传宝 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结果,涉及多方法律关系,调解这一柔性解决冲突的方式,不仅能够深入了解双方诉求,更能引导双方理性思考,实现案结事了。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夏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诉讼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遂与远在外地的双方当事人联系,原被告双方都要求线上开庭,不愿意回来。考虑到双方还有一个6岁的孩子,如果草率判离可能使双方关系更加恶化,也势必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莫大的伤害,承办法官决定为了孩子再继续努力争取。承办法官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口,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通过耐心细致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希望他们能看在孩子的份上,给彼此一个机会,从外地回来,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态度终于有所松动,同意回来进行“面对面”调解。
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更涉及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在审理家事纠纷中,一纸判决或许能够快速结案,但是调解却能够在维护当事人公平正义的同时,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内乡县人民法院夏馆法庭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用温情调解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推动婚姻家庭类纠纷多元化解、就地解决,让司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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