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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队 尽“执”履责——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豫剑执行”执行行动持续发力

2024-01-12 15:52 来源:《祖国》杂志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实现2024年执行工作“开门红”,1月11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再度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子国亲临现场、带队指挥。


    凌晨6时,天色未明,内乡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负责人雷志飞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以雷霆之势强势出击,按照预案奔赴执行现场。


    善意执行促和解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36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状况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次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出击前往张某家中,将被执行人张某逮个正着。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的态度逐渐缓和,表明自己有还款意愿,但确实难以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没办法才“躲起来”。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入情入理地对张某的履行能力进行分析,建议其先给付部分欠款,再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履行。张某深受触动,承诺自己一定按期履行。在执行法官的倾心调解下,王某也了解到张某的现实情况,也感受到张某的履行诚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司法拘留促案结
    原告李某与被告内乡县某装饰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先前就被告承揽原告房屋装修事宜达成一致,原告支付了定金材料款、工程款共计60000元,但装修公司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房屋装修毫无进展。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装修款并赔偿违约金。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然而装修公司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对此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此次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将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拘传回院,在告知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当即转变态度,承诺愿意还款。当天下午便筹足资金,将全部执行款如数缴纳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本次执行活动成功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被执行人1人,执行完毕案件7件,执行到位金额 42.6余万元。


    执行攻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内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高强度、高密度的执行活动,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内乡法院执行工作新成效。(刘振伟 郭贝 屈熙尧)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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