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减少“执行难”压力、减轻群众执行诉累,让法律义务履行于未执之前,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是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执源治理”这一工作机制的出发点。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岞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当天调解当天履行,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内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通过“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双管齐下的多元解纷模式,积极转变以往“案结事了”的传统观念,切实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实现执行案件源头减量,在减轻法院执行压力的同时,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刘振伟 聂传青 杨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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