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李国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今年两会提交了多份建议,其中一份是关于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要“钱随人走”的建议。
刘尚希表示,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每个家庭的愿景,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力资本积累和共同富裕的基础。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均衡的基本内涵应从地理上的均衡,转向群体之间的均衡,使教育资源与人口流动、学龄人口的空间分布动态匹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流向城镇的流动人口为3.31亿人,其中从乡村流向城镇的人口为2.49亿人。2021年城镇化率超过64%,教育适龄人口随之从乡村向城镇流动,在校学生的城乡分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但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改革的速度跟不上城镇化的步伐,与教育相关的资源未能随着人的流动而进行动态配置。一方面,“城镇大而挤,农村小而空”问题突出,城市大班额、大校额、城区学位不足,而部分农村教育资源则因人少而闲置。另一方面,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未充分考虑常住人口分布和流动人口因素,部分地方政府承担了过重的流入人口义务教育支出责任,教育资源与常住学龄人口不匹配。这导致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下降,而且产生了不应有的“社会排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效大打折扣。新时代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资源的规划布局须彻底改变静态地理思维,注重与人口流动的匹配性,动态社会的资源配置要“随着人走”。
为此,刘尚希建议:
一是统筹做好义务教育资源规划布局。根据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预测学龄人口数量和空间分布,提前研判学位供需变化,分析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合理编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建立新型的教师补充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完善农村校舍处置的法律依据,盘活农村闲置校舍等存量教育资源。
二是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保障标准与统筹保障层级。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制度,根据学生数、教育成本和地方政府财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转移支付标准,增强补助资金与学生规模、城乡教师结构和地方财政教育发展保障能力的匹配性,改革基于户籍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办好义务教育也要走群众路线,不要遏制人民群众参与办学的积极性。
三是逐步增强“钱随人走”政策力度。义务教育经费“可携带”的资金包括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两免一补”资金。目前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650元/年人、初中850元/年人,“可携带”的教育经费对流入地教育经费支出是杯水车薪。以外来人口较多的广东省为例,2020年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分别为3047.22元和4282.69元,较大的经费支出压力使地方政府在解决人口流入地义务教育问题方面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应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负担机制,适当上移跨域流动引发的义务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扩大经费可携带范围,增强“钱随人走”政策实施力度。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