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王子文 马云驰 近日,海南省陵水县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服务、疫情防控和紧急特殊情况外,全县范围限制人员流动,暂停城市公共交通。除保障水、电、油、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指定销售点)等正常营业,其余各类营业场所暂停营业。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检查中发现,仍存在个别经营单位未落实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未暂停营业。
现选取七个案例予以通报:
一、椰林镇丽安路陵水椰林陵城壮家商行未落实疫情防控和静态管理管控措施,拒不关门停业。已责令关门停业,同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二、椰林镇丽安路陵水椰林陵城鸿源日用百货超市未落实疫情防控和静态管理管控措施,拒不关门停业。已责令关门停业,同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三、椰林镇文化路陵水椰林陵城孟家餐饮店未落实疫情防控和静态管理管控措施,拒不关门停业。已责令关门停业,同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四、椰林镇文教路陵水椰林北斗口味槟榔王分店商行店未落实疫情防控和静态管理管控措施,拒不停业关门。已责令关门停业,同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五、椰林镇桃园村委会陵水椰林曾玉珠杂货店未落实疫情防控和静态管理管控措施,拒不停业关门。已责令关门停业,同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六、椰林镇新桃园四横路陵水椰林李氏牛杂餐饮店未落实疫情防控和静态管理管控措施,拒不关门停业。已责令关门停业,同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七、椰林镇桃源大道陵水椰林神吞槟榔店未落实疫情防控和静态管理管控措施,拒不关门停业。已责令关门停业,同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在陵水县本轮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各有关商户应杜绝侥幸心理,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动配合落实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通告要求,除保障水、电、油、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指定销售点)等正常营业,其余各类营业场所暂停营业。其余经营单位按规定暂停营业。
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配合乡镇政府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不配合落实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通告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