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在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亚东的耐心释法下,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孙某等4名申请执行人当场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劳务费,案件当场执结。
2019年,李某在该县投资经营一家饭店,孙某等四人一直在其饭店从事相关岗位工作。自2021年开始,因李某的经营不善,导致店面亏损并转让。后经双方结算,李某共下欠孙某等人工资共计3万余元,在向孙某等人出具欠条后,李某表示近期就会将钱支付给孙某等四人。一个多月过去了,孙某等人多次上门催要拖欠的工资,李某总是以周转困难为由推诿,孙某等人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由李某在七日内支付拖欠工资共计三万余元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仍迟迟未向孙某等三人支付拖欠工资,孙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然而因李某身处异地,加之受疫情影响,执行干警先后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耐心向李某讲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希望其主动履行。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沟通,李某逐渐改变态度,并委托亲戚将拖欠的劳务费悉数送至法院。执行干警在收到执行款后,第一时间通知申请执行人来领取,案件当场执结。(刘振伟 屈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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