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河北省大名县营镇乡张庄村村民张某成将一面写有“人民好警察 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户籍民警手中,对派出所民警不辞辛苦、帮助其收养的孩子办理落户表达深深的感激之情。
近日,大名县公安局营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某成来访求助,称营镇乡张庄村的张某锋于2015年3月10日清晨,外出锻炼时捡到一名女婴,当时该名女婴出生仅一个月左右。由于当时同村的张某成夫妇二人结婚多年未曾生育,张某锋便将捡来的女婴交予张某成夫妇二人抚养。张某成给女婴取名“张某涵”,并一直抚养至今。由于当时张某成法律意识淡薄,一直未给养女办理户口事宜。随着年龄的增长,张某涵已过了上小学的年龄,因为没有户口无法办理学籍,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日常生活,想请求民警帮助其解决养女的落户问题。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人民群众的满意,既是对大名县公安局的肯定,也是动力,更是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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