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汽车租赁行业越来越红火,租车外出旅游、出差、婚庆,让许多市民得到了便利。但是,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名为“租车”,实则诈骗!
12月2日,市民陈先生焦急地来到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报警称,他被人骗了。民警询问得知,4月23日至今,郝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以租赁的名义,从陈先生的汽车租赁公司处,租走一辆全新的白色大众宝来汽车,9月底汽车GPS定位系统信号消失,但郝某都有按时支付车辆租金,陈先生没有太在意。
然而,2021年底,郝某突然失联,急坏了陈先生,到底车去哪里了?
接到报案后,民警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多次走访调查、发现,郝某以“租赁”的方式,从陈先生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拿到私车后通过伪造车辆信息的方式将汽车进行变卖。
12月6日,通过大量工作,民警侦查到犯罪嫌疑人郝某所处位置,立即前往抓捕,最终在安吉县梅溪镇将犯罪嫌疑人郝某抓获。失踪小汽车被追回。
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欠了不少外债,因无力偿还便产生了租车出售进行诈骗的歪念。目前,南太湖公安依法对郝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从租车公司把车租出来,然后倒卖,这种作案手法并不新奇。之所以能轻易得手,一方面是因为租车公司对租车人的个人身份资料等信息审核不严,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一方面,租车公司对车辆的监督管理也存在漏洞,被租车辆离开区域、失联等情况监管核查不到。
警方提醒汽车租赁公司,要经常跟踪维护出租车辆。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尽量让租车人提供第三方担保,严核细查租车人信息的真实性,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对来历不明、手续不全的车辆,不要贪图便宜而购买,否则,等来的不仅是车钱两空,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稿件提供: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