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公安局及时查处一起醉酒后恶意报假警骚扰110的案件,对扰乱接处警秩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当日0时27分许,桐柏县公安局淮源派出所接到局情指中心指令:“淮源镇辖区居民耿某报警,称自己的父亲在某单位受人排挤”,淮源派出所值班民警根据指令立即电话联系到耿某,针对耿某的报警信息,民警及时回复耿某:“不在公安机关受理管辖范围,请到有关部门反映”,耿某随后又继续拨打“110”报警电话,接警员明确告知耿某“不在公安机关受理管辖范围,建议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随后,耿某连续恶意拨打将近20次报警电话,严重扰乱了110接处警秩序。淮源派出所民警赶到耿某家中后,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民警查证,耿某,男,30岁,桐柏县淮源镇某村人,9月28日晚因醉酒后心中烦躁,于9月29日凌晨多次拨打“110”报警取乐,其报警情况均不属实,系谎报警情,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占用本就紧张的警力资源。民警对耿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恶意拨打110的危害,耿某在酒醒后方知惹下祸端,后悔不已,向民警表示道歉。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耿某处以治安处罚。
“110”报警服务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求助公安机关的依靠。虚假报警、无效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也可能会影响到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虚假报警或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虚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刘振伟 肖书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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