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程东建 采编谢源 6月2日,安徽省黄山市发改委就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和南大门换乘点停车场收费价格问题作出批复,收费标准如下:
根据上图,20分钟以内免费;一小时内10元;超1小时到4小时大车30元小车25元;超4小时到8小时大车50元小车40元;超8小时到24小时大车最高限价60元小车最高限价50元。超过24小时之后按前述标准重新计算。
符合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按计费总额减半收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维修车、应急公务用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黄山市发改委的批复函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要督促收费单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执行期间若国家、省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