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李贯阳 实习生袁群曾 通讯员魏诚慧 于晓旭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法官魏诚慧依法审结一起儿童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悉,2019年4月10日下午,原告王某在某幼儿园滑梯上玩耍摔伤,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为IX(九)级伤残,原告王某某经过治疗后,其法定监护人多次与幼儿园协商未果,遂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告某幼儿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承办法官魏诚慧负责审理此案。多次调解未果,魏诚慧法官在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某幼儿园辩称王某某年满6周岁,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其所受损害系未经老师允许,擅自玩滑梯时不按照游戏规则从滑梯处往下蹦踩住自身衣裙造成的,不承担任何责任。王某某法定代理人诉称被告未尽到教育、管理的监护职责。事发时,学校老师到校门口护送其他学生回家,无其他老师照看王某某等学生,应负法律责任。
庭审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查清案件事实。因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就学儿童遭受损害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依法判决被告西平县某幼儿园依相应的责任赔偿原告王某某80767.71元。
该案审结后,法官魏诚慧提醒:今后,幼儿园及学校应当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和家长共同努力,为儿童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