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指出: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厚、最持久的情感。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不懈奋斗。在当代中国,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体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必须尊重和传承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必须坚持立足民族又面向世界。
学习领会习近平主席关于爱国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我谈四点认识:
一、没有永久的敌人,也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
19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帕麦斯顿,特别是20世纪中叶英国首相丘吉尔都曾讲过:“我们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就国家间的关系而言,这个利益就是国家利益。
国家是由一定领土、人民和政权组成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现在世界上有近200个国家,80多亿人口都是居住、生活在这些国家。所以说,国家是这个国家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家园。
国家利益就是有利于满足国家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的事务。主要包括国家的安全利益、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等。
中国有句俗话,“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还有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名字叫做《国家》,歌词是这么写的:“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是荣誉的毅力,家是幸福的洋溢。国与家连在一起,创造地球的奇迹。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国是我的国,家是我的家。我爱我的国,我爱我的家。”这些都是用通俗易懂的道理讲清楚了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讲清楚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讲清楚了人民为什么要爱自己的国家、要坚决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
远的不说,就说新中国成立后70多年,我们国家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关系,比如中苏关系、中越关系、中朝关系、中国与阿尔巴尼亚的关系、中美关系等等,世界上其他国家相互之间的关系,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由国家利益所决定的。
二、国家利益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利益神圣不可侵犯,这主要是针对外部势力而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抗美援朝战争、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1974年1月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1988年“3·14”南沙海战等,都是中国人民用鲜血和生命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国家利益的英雄壮举。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亡我之心不死。“硬的不行,就来软的”,“软硬兼施,双管齐下”。美帝国主义企图用和平演变的手段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希望寄托在“第三代、第四代”人的身上。多年来,美国把中国当作最大的、最危险的战略对手,从政治上、经济上、外交上、军事上、金融上、科技上等各个方面,千方百计打压中国,企图搞垮中国,“崩溃中国”。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不仅没有“变色”,没有“搞垮”,更没有“崩溃”,反而越来越富强,越来越伟大,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谁也奈何不了!
三、国家利益绝不容许损害,更不容许出卖
国家利益绝不容许损害,更不容许出卖,这主要是针对国内反动分子、卖国主义而言。
任何国家都有一些人出于与国家利益格格不入、甚至尖锐对立的个人私利、小团体私利,不惜损害国家利益、甚至出卖国家利益,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
据不完全统计,因外敌入侵,清朝政府与外国侵略势力签订了近400多个不平等条约,割让土地160多万平方公里,赔偿白银13多亿两。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出卖国家利益的罪行!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在伟大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汪精卫之流降日投敌,成立为政府,支持帮助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残害中国,沦为世人痛骂的汉奸卖国贼。这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可耻的出卖国家利益的罪行!
今年4月15日,是全国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同志在香港发表视频讲话,其中讲到:“那些在关键时刻出卖国家利益、替敢人摇旗呐喊的,香港同胞不答应,全国人民也不会答应,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必将背负历史的骂名。”这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话语,是有非常明确指向的。这就是在美国悍然向全世界特别是向中国发起“关税战”“贸易战”的关键时候,出于一己私利,而公然出卖国家利益的个人和小团体!
四、坚决捍卫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利益尤其是国家核心利益是需要用鲜血和生命来维护来捍卫的。
2023年11月,我随团到旧金山参加“中美二轨对话”时,美国一位著名学者提出,你们经常说“中国的核心利益”,“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那么,什么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什么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2024年6月,我参加新加坡第21届香格里拉对话会,有西方记者提出同样的问题。我对此都作了明确回答。
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这个国家主权、安全、统一和发展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关系到人民的生存和福祉,是国家必须动用一切力量和手段坚决维护的,不容任何势力破坏和侵犯的最高利益。
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核心利益中最重要、最根本、最至高无上的那部分利益。
中国的宪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法等法律,明确规范了中国的核心利益和核心利益中的核心。
我理解,中国的核心利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不能改变;二是中国的领土、主权、安全和统一不容侵犯;三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不可打断。
核心利益中的核心主要体现在核心利益中的第二个方面,也就是在中国的领土、主权、安全和统一不容侵犯方面,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有台湾问题、南海问题、东海问题、中印边界问题等,这些都是我们的核心利益,其中重点的重点、根本的根本、核心的核心是台湾问题,是祖国统一大业的问题。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李登辉、陈水扁、蔡英文,特别是现在的赖清德,公开叫嚣“两岸两国论”,搞“台湾独立”。今年3月13日,赖清德宣扬“两岸互不隶属”,妄称“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民主国家”,甚至把大陆界定为“境外敌对势力”。这种典型的出卖国家核心利益的行径,是中国现代史上最可恶、最可恨、最不可饶恕的卖国罪行!我们必须与之进行坚决斗争,彻底粉碎“台独”势力妄图分裂祖国的险恶用心!
爱国,就要把国家利益牢牢刻在心中、高高举过头顶,就要坚定捍卫国家利益,坚决同一切侵犯和损害、出卖国家利益的行径做毫不妥协的斗争,不惜付出流血牺牲的代价。(本文作者何雷系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中将军衔)
(责任编辑:宋志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