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程东建 从安徽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中共芜湖市委批准,芜湖市纪委监委对南陵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荣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毒害任职地区公安系统政治生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亦官亦商,违规放贷获取高额利息,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背弃人民警察职业操守,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不法商人贿赂,数额巨大。
陈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犯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芜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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