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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代管钱财起争议 父子对簿见公堂

2023-11-20 13:07 来源:《祖国》杂志

近日,一起因家事引起的保管合同纠纷案在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夏馆法庭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

薛某养育一子小薛,小薛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20185月,薛某的弟弟薛某弟工亡后得到60万元赔偿金,当时全部汇入小薛名下银行卡内先予保管。基于一家人的相互信任,刘某于2018627日又将该款汇入自己名下卡号内,并保管至今。后小薛夫妻因感情不和登记离婚,薛某由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小薛与刘某返还由刘某代为保管的赔偿金60万元。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郑先庆在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即与被告小薛、刘某联系,询问事情是否属实,并通知二被告到法庭来了解相关情况。被告刘某口头答应尽快到法庭来讲明事实,并积极配合原告。但随后刘某却提出当时和被告小薛登记离婚时所有的房屋已经归自己所有,但房权证小薛一直没有交给自己,要求小薛将房权证交给自己后才愿意配合原告,返还其赔偿金。郑法官随即和小薛联系让其配合将房权证交给刘某,小薛却表示房权证找不到了,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郑法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告知刘某返还赔偿金和要求小薛交予房权证是两个民事关系,此案件事实清楚,如果不能够接受调解,后续通过庭审后依然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告知要求小薛交给房权证的事情可通过后续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郑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刘某同意返还自己保管的赔偿金,当场将自己的银行卡交付给原告薛某,并告知银行卡密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顺利解决。

法官感悟:

基层法庭审理的多是婚姻、赡养等家庭纠纷或邻里纠纷,因此在工作中,法官会优先使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更有利于家庭邻里的团结和睦、乡村的和谐稳定。在很多当事人眼里,觉得打官司就是为了论个输赢、拿到判决,认为调解不就是在“和稀泥”吗?这是对法院调解的误解。调解,虽然看起来是双方妥协、协商的过程,但是调解并不能逾越事实、不分是非,而是要正确理解当事人的诉求,切实考虑当事人的感受,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找到矛盾点、症结点,用心用力用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刘振伟 聂传青 杨青海)


(责任编辑: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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