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水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哈尔滨市公安局航运分局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哈尔滨海事局通力协作,针对松花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自5月16日起,联合开展为期77天的松花江禁渔期整治行动。
禁渔期间,渔船、渔具需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渔船实行集中管理,专人看管,不能集中管理的需要船机分离、船上岸、网入库。同时完善农业农村、公安、海事、边防等部门间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打击对资源破坏严重的电鱼行为,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清理“绝户网”,查处违禁渔具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在全社会形成高压态势。
从5月16日起,航运分局将联合渔政、海事等部门派出多艘执法船只同步起航,同时组织精干警力,调用静音无人机、高清夜视摄像机,通过采取水、路、空三栖巡控的警务模式,全天候、无死角对松花江禁渔期非法捕鱼行为进行打击取缔。
警方提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经发现松花江禁渔期内有违规捕捞、电鱼、毒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处理。(耿兴徐 陈胜祥)
责任编辑: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