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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在行动】共享单车,更要共享安全!

2022-05-25 12:11 来源:《祖国》杂志

编者按:

哈尔滨市公安局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工作部署,将开展为期70天的交通大整治攻坚战,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有效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有效规范交通秩序,打造文明交通环境。

本期,为提升共享单车骑行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通行秩序,冰城公安发布安全骑行操作规范,提醒您:拒绝隐患,平安出行!


一、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二、借道行驶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三、分道行驶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四、横过机动车道下车推行

驾驶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五、转弯伸手示意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耿兴徐 于子雄)


责任编辑: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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