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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淳检察院联合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

2022-05-18 15:01 来源:《祖国》杂志

  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是谁?《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哪“六大保护”?5月17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与区淳溪街道新城小学联合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在该校进行。

  为配合开展好第四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本月上旬,高淳检察院与新城小学就如何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进行座谈,并就在该校常态化运行“红领巾广播站”、开展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事项的开展作了具体安排。通过这些安排,为青少年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


  开展法治宣传

  在这次法律知识竞赛前,该院未检、关工委人员还与该校1300多名师生共同参加了升旗仪式。升旗仪式后,检察官邢强月作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做了主题为《法治护航,做最美少年》的国旗下讲话。邢强月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三个方面引导学生们强化对自身行为的规范,并丰富的实践案例,向学生们阐述了如何以法律手段为未成年人在数字时代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法律知识竞赛现场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南京高淳检察院还主动与区内国企高淳建发集团合作,在该集团高岗耕读公社所在的高岗村举办《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他们配合展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高岗村民就《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目的、法律条文、正确的家庭教育概念及家庭教育的内容、家长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下一步,该院将聚力打造乡村普法平台,围绕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法治副校长与获奖选手合影

  在当天下午的法律知识竞赛中,新城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两个年级的选手,通过必答和抢答多轮紧张激烈的角逐,最后根据得分情况,评出团体奖4个、个人优秀奖8个,并当场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品。(王圣坤 丁晓头)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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