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也是你,你查的我。”一位男驾驶员面对交警的问询,苦笑的说出这样一番话,怎么回事呢?5月11日晚,徐州交警泉山大队六中队在例行酒驾查处中,查获涉嫌二次酒驾摩托车的男子郭某,而当晚距其前一次酒驾仅仅过去一周。
2022年5月4日郭晨亮一次酒驾吹气
晚上11时许,正在新淮海西路查酒驾的泉山大队六中队警力发现一男子驾驶员摩托车在检查点前不远处悄悄驶入一旁的人行道,于是立即上前将正在驾驶摩托车的郭某查获。面对中队长沈海峰的询问,郭某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承认此次不是自己第一次酒驾,上一次就在几天前,也是在这个检查点,而且当时处理自己的就是面前的沈警官。沈警官也回想起来,就在7天前5月4日晚的同一时间,郭某酒后驾驶汽车在此处被自己带队查获过,没想到才过一周,郭某又酒后驾驶摩托车被自己查到;而且郭某的驾驶证在上次酒驾后就已被暂扣,此次还属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必须从重处罚。
2022年5月11日郭晨亮二次酒驾强凭签字
随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郭某驾驶摩托车时体内酒精含量为70毫克,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沈警官对郭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郭某因二次酒驾与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将面临合计3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和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耿兴徐 肖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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