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赚钱本来是一件好事,但要是为了“赚钱”而赚钱可就得不偿失了。哈尔滨某高校的三名在校大学生就因为一时贪心,成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
3月5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反诈中心向尚志街派出所下发断卡线索,某银行卡短时间内存在数十万元的大额流水,行为异常。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进行分析研判,经大量工作,警方很快锁定了该卡持有人闫某具有涉案嫌疑,因闫某为哈市某高校在读大学生,作为学生,闫某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如此之多的钱款收支。通过摸排,民警掌握了其经常出没的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小区内一处民宅疑似电信诈骗窝点。根据情况,民警对其展开了抓捕。
抓捕中,民警在房间内还发现了另外三人,分别为王某、孙某和尚某。通过现场工作,三人均有“洗钱”嫌疑,遂将四人一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福建籍犯罪嫌疑人孙某交代了自己长期以来在哈尔滨市从事“洗钱”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承认自己为该地点的组织者,也是卡头,闫某、王某及尚某三人是该组织的操盘手和持卡者,其上线在福建省。犯罪嫌疑人孙某称,其福建上线通过远程操控向孙某下达“洗钱”指令,由他分别向闫某、王某及尚某银行卡内进行分派,并由三人在网上将钱款转出到各自的指定账户,目前涉案流水已达千万余元。
据闫某、王某及尚某三人交代,三人为同学关系,均为哈尔滨市某高校大二在读大学生。平时三人关系较好,经常相约出入夜店、酒吧等场所,一次偶然间结识了孙某,孙某向三人介绍有一个挣钱较快的“兼职”工作,通过三人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帮孙某进行收款并通过网上转出,每人每天至少可以有200元的日收入,而且还供吃供住。涉世未深的三名大学生认为“经济效益”十分可观,于是答应了孙某的邀请,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小区内一处民宅中用个人的银行卡及手机帮孙某进行“交易”活动。但是没想到,钱没挣多少,却因此误入歧途。
目前,该团伙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耿兴徐 高宝玲 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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