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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我的卡,却要蹲大牢?

2022-03-25 11:11 来源:《祖国》杂志

2022年3月14日,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塘浦某家具厂内发生一起外汇投资诈骗案。受害人王某经人介绍在 “双隆投资” APP内做短期外汇投资,后被人以交保证金、解冻费为由骗取资金,共计损失30余万元。

接警后,孝源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县局合成作战中心进行资金流向分析,信息数据研判,线索梳理,后确定一名“一级卡”嫌疑人身份信息及其落脚点。并于2022年3月23日下午,在贵州省榕江县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成功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叶某交代,今年3月初,一个“好兄弟”打电话联系其称,自己的银行卡收不了钱了,让其帮忙弄一张银行卡用于洗钱,还表示等事情办妥了自己能得到2000元卖卡的好处费。叶某虽知道“兄弟”收卡是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想着自己只是卖本人的一张银行卡,只要不亲自去参与洗钱活动,应该没什么事,况且“兄弟”都开口了,肯定不会害自己。于是几天后,叶某便将自己的一张闲置银行卡交给“兄弟”使用。当天叶某便发现银行卡内不断的有大额资金进出,几天后“好兄弟”再次联系自己,要用这张银行卡通过POS机刷出18万元,讲“义气”的叶某爽快的帮忙照做了,也正是这一次,叶某发现银行卡密码没有被更改,便大着胆子偷偷的使用此银行卡向自己微信内转入1万元用于日常消费。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天后自己便被远在千里之外的安吉警方当场抓获,目前嫌疑人叶某已被安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在生活中,很多人讲“江湖义气”,认为我只是卖了自己的卡,还能顺手帮“兄弟”个小忙,应该问题不大,却不想因小失大,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锒铛入狱。

警方提示: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贩卖或者免费提供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为诈骗分子诈骗他人提供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切记,妥善保管好个人银行卡、手机卡,不得随意向他人出售或出借,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耿兴徐 王雪)


责任编辑: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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