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日前共同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为合力做好这项工作,高淳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形成监督与协作良性互动、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工作区、简化速裁类和简易类案件工作流程等30条具体意见。双方还就相关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机制进行会商交流。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高淳检警制约监督配合进入新的阶段。”高淳区检察院第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2021年以来,该院与公安持续加强常态沟通、理念互鉴、信息共享,做到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等问题协调会商50余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双方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必将更有效地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王圣坤 丁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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