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9日晚,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金河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在金河镇辖区一处河滩上发现一条“娃娃鱼”。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生物形如大鲵,遂联系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为防止不法分子盗捕,民警找来器具,小心翼翼的将其带回单位,随后民警对大鲵进行了全面检查,其全身呈黑褐色,头大嘴扁,长约70厘米,重约2公斤,无外伤,无不适症状。
经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分析认为,金河辖区内无大鲵养殖场,排除人工养殖可能,认定为野生大鲵。随后,金河派出所民警和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一起将大鲵带到安全水域进行了放生。 据专家介绍,野生大鲵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活动在清澈、低温的溪流或者天然溶洞中,对水质要求非常高,对水的环境也非常依赖,水质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大鲵的成活率和生长发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淅川县积极推进美丽淅川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铁腕治污、精细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12月19日是继10月26日淅川县毛堂发现野生大鲵之后,再次在淅川境内发现野生大鲵。这无疑得益于全县人民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坚守,使得我们淅川的天更蓝、水更清,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淅川县是南水北调中线重要水源地和渠首工程所在地,淅川公安将紧紧围绕“保水质、护运行”这一政治任务,主动担当,勇于亮剑,严厉打击盗采河砂、偷捕鱼类、破坏水产、水利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刘振伟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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