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0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五星防疫卡口执勤民警张景良、富庶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黑NJ93**的货车司机苗某神情慌张,其提供的核酸检测报告有修改嫌疑。按照“三逐两必”(“逐车、逐人、逐表”“必看、必查”)的原则,民警经进一步查验,发现其是利用手机修图软件伪造了核酸检测日期。民警随即将苗某及其车辆控制,将其移交至属地民主派出所。
民主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核查后得知:苗某12月4日驾驶货车从外地运货进入呼兰区,在呼兰暂住一夜后,于5日开车进入哈尔滨主城区。按照防疫规定,苗某必须出示24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但其由于着急卸货,便耍起了小聪明,用手机软件将12月4日的核酸报告修改成了12月5日,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却没能逃过执勤民警的“法眼”。
经审,苗某对其伪造核酸报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耿兴徐 王浩冰 刘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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