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8年3月,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协议声明:2013年由原告爷爷购买的房屋归原告所有,两个女儿各自抚养一个。但2018年5月以来,原告外出务工,被告的母亲以照顾孩子的名义住进该房屋,原告多次要求搬离,被告无端拒绝。因此原告王某便把前夫李某和其母亲起诉到荆紫关法庭。
在耐心听取了双方意见后,法官逐一认真向双方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庭前准备充分和法官的理性引导,原、被告从开始的相互指责到而后的心平气和,再到相互谅解,最终只用了一小时就达成和解。
被告表示限期自愿搬离放置于原告房屋中的物品,庭审结束后被告主动交出了房屋钥匙给王某。为顾及双方情面,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至此,一起离婚不离家的婚姻财产诉讼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刘振伟 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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