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南京高淳区检察院把办好群众身边案作为司法为民主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十项措施”,从强化理念引领、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举措、督查考评等方面多措并举,成效显现。今年至9月,该院无社会危险性不捕58人、相对不起诉49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93%、58%;开展公开听证10次28件、刑事和解成功12件,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75%、300%。
为做好理念引领,该院扎实开展“新时代检察理念大讨论”,通过与东南大学合作培训、设立全区首家青年理论学习实践中心、举办案件演讲会等系列主题活动,切实摒弃固有的“就案办案”思维,跨越“形式上不违法”底线,将“天理、国法、人情”作为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的应有之义。如在办理一对夫妻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该院最终对情节较轻的妻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使得家中老人小孩有人照料。
据了解,为有针对性地办好群众身边案,该院梳理近年来地区高发的6类刑事案件建立“数据池”,对6类特殊群体建立“人员库”,制定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不起诉工作指引。出台审查群众身边案件“六查六看”工作法,要求承办人办理案件时针对是否需要司法救助、是否取得谅解等问题,根据事实情节逐条比对,确保处理结果恰当。如在办理一起因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放火案中,案件承办人不靠“坐堂办案”,两次走访案发现场,并将公开听证会直接开至村委,广泛听取村干部、村民意见,最终对年过七旬的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介绍,为增强对群众身边案的办案效果和督查考评,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群体旁听庭审、评议案件,今年以来开展案件公开听证答复11次,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同时该院构建办案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质量内控机制,举行案例检视会,对6件“瑕疵”案件进行反思,并将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对矛盾化解情况、社会评价情况、典型案例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 (王圣坤 黄凌昊 丁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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