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6日9时许,徐州交警支队安庄公安检查站民警赵海波辅警董书圣在济徐高速大沙河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冀F8**Q3)行驶路线左右不定,遂进行检查。经查,车辆驾驶人刘**(身份证13063319*****f*4916)仅考完科目一,属无证状态。原驾驶员马*(身份证13063319*****4958)从宿州出发驾驶到大沙河服务区,感觉精力不足,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刘**驾驶,不料刚开出几十米就被前方值勤的民警查获。
由于马某把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刘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由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没有经过驾校的正规培训,对道路情况反应迟缓更加容易发生危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侥幸心理。(耿兴徐 崔玉庆)
责任编辑: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