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徐州交警泉山大队民警在清理路边违停车辆时,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女驾驶员杜某,面对民警的问询,驾驶员杜某委屈的说自己发动车后就开了20米。
晚上23时许,泉山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清理新淮海西路机动车道旁的违停车辆时,一辆银色宝马轿车在路旁缓缓停下,一名女驾驶员杜某下车站在车旁,民警随即上前示意其将车驶离。在靠近杜某后,民警就闻一股酒气,于是怀疑其涉嫌酒驾,便对杜某进行了酒精检测。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女驾驶员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毫克每百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民警的问询,杜某直呼冤枉,说自己刚在一旁的烧烤店吃完饭,从发动车到停在路边不过才开了20米,只是想停车买包烟而已。民警严肃的教育杜某,在饮酒后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可以开车,酒后发动车辆无论行驶出多少距离,都构成酒驾,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
最终民警对杜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杜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耿兴徐 肖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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