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院冻结我财产,必须马上解封,不然我今天就在你们法院跳楼!”9月23日,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里陡然听到这样的话,其他办事群众目光一下就被吸引了过来,大厅的气氛也骤然紧张起来,值班法警立即启动紧急处置预案。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2016年9月,刘某通过分包的方式承接了安居某工程,然后又将工程转包给董某具体施工,该工程完结后经双方结算,扣除已支付工程款,刘某尚欠董某工程款15.21万元。而后,董某多次向刘某讨要该工程款,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董某将刘某起诉至安居法院。2021年1月,安居法院审判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于2021年5月1日前向董某支付5万元,剩余款项在2022年7月底付清。协议生效后,刘某依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董某于是向安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法官助理冯代毅依法对刘某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名下有住房、商铺和存款,属于典型的拒不履行行为,法院决定对刘某立即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措施。9月15日,刘某来到法院了解其财产被控制的情况,在执行法官接待和释法中,刘某态度极不配合,称其不懂法,一分钱也没有,还闹出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执行法官向鹏飞为防止刘某作出过激行为,通知法警立即对刘某进行控制,并再次耐心细致的给刘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刘某不但不听劝,态度反而更加恶劣。眼见无法沟通,执行法官向鹏飞立即启动拘留程序,依法对刘某宣布拘留决定。 当手铐戴上刘某双手后,刘某像泄了气的皮球,开始那种嚣张跋扈的劲头瞬间消失,态度也立即发生180°大转变,不停向执行法官及法警道歉,称自已确实法律意识淡薄,并表示愿意筹钱还款。 随即,执行干警联系了刘某的妻子蒋某,告知其相应情况后,蒋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当晚7点,在刘某的妻子协助下,刘某支付了董某现金4万元,并将余款10万元存进了已被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内,申请执行人董某自愿放弃部分款项,法院及时将刘某被冻结账户里的10万元划拨到董某账户内,至此本案执结完毕。刘某对自己先前行为追悔莫及,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今后要遵纪守法,不再做出过激行为,并写下具结悔过书。在刘某履行义务后,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刘某的拘留措施。 法官释法,生效法律文书不是一纸空文,若不履行义务,抗拒执行,则会被罚款、拘留等,有隐匿、转移财产等拒执行为的,甚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都要在司法程序和规则下正确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绝对不能以采取威胁、跳楼、自杀等过激方式影响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否则将为自己无知的挑战付出代价。(文/图 刘仁喜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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