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在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郭某将新洗衣机赔付给了田某。一件退还押金起纠纷的该案在法院调解下得以顺利解决。

一次酒后冲动,差点构成违法犯罪。原来,2021年2月18日,家住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大安乡政府上街的郭某父亲因家中安装了天然气,原来使用的煤气罐就不再使用,为了节约,郭某父亲便到田某家退还煤气罐并讨要200元押金,田某表示200元押金可以退还,但要求郭某父亲必须给付每月10元的煤气罐租金,一共使用了3年就要给付租金共计360元,郭某父亲不愿意给付租金双方便发生口角,不欢而散。 郭某父亲回家后将在田某家中的遭遇对郭某述说,郭某当日饮酒后酒助性起,怒由心生,立即带上空煤气罐上田某店铺找到田某进行理论,双方发生争执,田某受酒性上头,一怒之下,拧起煤气罐将田某店铺内待售的一台滚筒洗衣机及该洗衣机上的机身套砸坏,被砸坏的洗衣机和机身套价值4559元。冲突发生后,双方当天就被安居区三家镇派出所民警带到派出所调解并签订和解协议,约定由郭某赔偿田某被砸坏的同型号洗衣机,田某也不要求公安机关追究郭某的法律责任。民警调解后,郭某一直未赔偿田某洗衣机,田某便向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法院判决郭某赔偿被砸坏的洗衣机。 承办法官曾涛受理该案后,认真查阅了卷宗,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在了解了事发全过程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曾涛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讲法律,谈人情。最终,在承办法官曾涛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约定郭某在9月13日前赔偿田某被砸坏的同型号洗衣机一台。 近年来,安居法院在办理民间纠纷案件过程中,积极能动司法,把调解、履行贯彻于审判全过程,力争通过巡回办案等多种方式促使矛盾纠纷一步化解,实现“简案快审”,案结事了,让大量矛盾纠纷得以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构建和谐安居贡献了法治力量。(刘仁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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